連日來,化州市食品企業(yè)集團有限公司每天出動4臺宣傳車,分赴各鎮(zhèn)(區(qū),街道)宣傳生豬定點屠宰的相關法規(guī)政策,確保新春期間廣大市民餐桌上的肉品更安全。
據(jù)悉,《生豬屠宰管理條例》明確規(guī)定,國家實行生豬定點屠宰、集中檢疫制度。生豬定點屠宰廠(場)出廠(場)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者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生豬產品的,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停業(yè)整頓,沒收生豬產品和違法所得,并處貨值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,對其主要負責人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;貨值金額難以確定的,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;造成嚴重后果的,由設區(qū)的市級人民政府取消其生豬定點屠宰廠(場)資格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化州市食品企業(yè)集團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,化州市將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的違法行為,確保動物產品質量安全,希望廣大人民群眾大力支持參與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活動,主動拒絕購買、消費無章無證豬肉食品,積極舉報非定點屠宰場(點)、私屠濫宰和賓館、飯店、食堂使用非定點屠宰肉品等非法行為。